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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影子银行发展呼唤监管变革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
文章摘要:唐杰中外影子银行对比“影子银行”是个源自西方的概念,但在中国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甚至在最近成为政策讨论的焦点。中国的影子银行和西方的影子银行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很大

  唐杰

  中外影子银行对比

  “影子银行”是个源自西方的概念,但在中国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甚至在最近成为政策讨论的焦点。中国的影子银行和西方的影子银行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很大的差别。分析这些异同,可以为政策讨论奠定基础。

  西方的影子银行以证券化产品为核心,通过证券化产品的买和卖实现资金的融通,起到类似于商业银行金融中介的作用。影子银行之于商业银行,就是直接融资之于间接融资。影子银行或直接融资曾被认为具有比间接融资能够依靠市场机制,更为充分的利用各方信息,具有更高的效率,从而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直接融资本身的问题得以暴露,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孰优孰劣不再是个容易简单回答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影子银行”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在2007年提出,体现了这种思潮的转变。顾名思义,影子银行类似于银行但又不同于银行,可以说是银行的山寨版,隐含着银行本位制的意思。

  中国的影子银行则几乎不涉及证券化产品,而是主要通过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来体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银行和信托的合作。在这样的合作中,银行是资金的提供方,而信托是资金的使用方,后者相当于前者的延伸,属于间接融资的一部分,而和直接融资无关。原本属于直接融资的一些优点也就不能套用到中国的影子银行头上。由于中国的银行业在整个金融行业中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影子银行这个舶来的概念反而十分贴切地反映了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

  中国和西方的影子银行尽管相差很大,但也具有影子银行的共同特征,即影子银行是传统商业银行体系之外、功能与银行类似、但很少受监管或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影子银行相比商业银行而言享受更少的监管,这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成立的。是否需要加强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是讨论的焦点。

  一分为二看影子银行监管

  为了回答要不要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问题,可以先看两种比较简单的情况。

  首先是看传统的商业银行为什么需要严密的监管。存款与贷款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二者在期限、流动性、信用等方面都存在错配。以2011年工商银行为例,在所有贷款中,剩余年限在一年以下的贷款所占比例是40.7%;而在所有存款中,剩余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存款所占比例是91.2%。上述错配在危机时刻会导致对于银行的挤兑。为了控制上述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引入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严格的门槛准入、频繁的常规监管等措施。

  其次是看货币市场基金和对冲基金为什么可以监管得少一些。货币市场基金被认为是影子银行的最早萌芽,对于银行存款的替代作用也是最强的。与商业银行相比,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匹配就比较好,资产方面一般都是一年期以下证券,而且这些证券都是公开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随时交易的,流动性很好。此外,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不保证基金收益,对于较低的基金收益甚至亏损不承担责任。上述特征使得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随时退出而不会造成挤兑,从而也就不需要很多监管。他们需要做的主要是信息披露,这样可以确保投资风险处于投资者愿意承受的水平。对冲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况还不一样,它主要是面向比较富有的人群。相比普通大众,这些比较富有的人群具有更好的风险辨识能力,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对于他们所投资的对冲基金,监管方面也可以比较宽松。

  作为中国影子银行的主体业务之一,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说是上述两种情况都有。他们可以分为既保本又保收益、只保本不保收益、既不保本又不保收益等不同类型。在投资标的方面,既有高流动性的债券和票据,也有低流动性的信托产品和信贷资产。资金池的使用模糊了理财产品和投资标的之间的关系,期限错配问题比较突出。银行和信托的合作使得一些本来因为达不到信托单笔认购起点、不适宜进入信托的资金进入信托。这决定了,对于银行理财产品,需要分类对待。对于比较接近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理财产品,需要采取比较严格的监管;对于比较接近货币市场基金或对冲基金的理财产品,需要在注重信息披露的前提下维持宽松的监管政策。

  在必要情况下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需要对现有的监管政策进行反思,深化金融改革。在这方面,有三个问题比较突出。第一,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存款利率偏低,这是影子银行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就可以把大量资金从影子银行重新引入传统的、受到更多监管的商业银行业务。第二,存贷比监管不够完善,限制了贷款投放能力较强的银行的发展,也为通过理财产品调节存款提供了空间。第三,资产管理出现混业趋势,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都在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对于分业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中国影子银行总体风险可控

  总起来看,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还比较有限。据银监会官员透露,截至2012年9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6.7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6%,但是比一些国际评级机构预测的12万亿元低得多,所占同期人民币各项存款的比重只有7.62%。如果忽视理财产品发行量与余额的关系而只看发行量,会高估理财产品的重要性。

  此外,中国的体制决定了监管当局能够对于新的情况做出比较及时的反应。比如在银行与信托的合作方面,银监会已经出台了不少控制措施。2010年8月1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1月2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是可控的。不过对此也不能掉以轻心,需要加强统计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