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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违约频发 寻求司法解决是趋势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7
文章摘要:■朝阳随着*ST珠江信托融资展期的请求遭到重庆信托拒绝,又一例信托业的风险案例进入公众视野。*ST珠江近日公告指出,其一笔额度2.1亿元的信托借款请求向重庆信托展期,展期申请

  ■朝 阳

  随着*ST珠江信托融资展期的请求遭到重庆信托拒绝,又一例信托业的风险案例进入公众视野。

  *ST珠江近日公告指出,其一笔额度2.1亿元的信托借款请求向重庆信托展期,展期申请未获重庆信托通过,重庆信托要求*ST珠江于2013年5月14日前付清其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2.2亿元。*ST珠江表示,已回复重庆信托同意尽快安排资金还款,拟以相关资产重新质押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述借款。

  今年以来,从“青岛凯悦”到“三峡全通”再到“舒斯贝尔”,甚至包括目前事件走向尚不明确的*ST珠江信托融资展期遭拒一事,信托业暴露在公众视野下的已经不仅仅是“风险高悬”、“风险轮动”,还包括信托公司在风险突发后,如何通过法律赋予的全力来处理,保障投资人利益,而不仅仅是刚性兑付,自吞苦果。

  通过对多家信托公司了解的信息,笔者认为,包括中信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处置风险资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信托业带来改变:

  一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将会成为趋势。要实现信托合同条款中对投资人利益的保障,司法途径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但是以往信托公司担心声誉不敢公开处置不良资产,这就使得信托合同中的部分保障措施成为摆设。实际上间接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不过今年以来,有信托公司走出了公开司法拍卖的第一步,今后信托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也将渐成趋势。

  二是在衡量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时,对风险资产的处置能力所占权重会逐步提高。信托行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不良资产数额也会逐渐提高,无论是监管层还是第三方的评级机构,在对信托公司进行评级时,也应该会逐渐提高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能力的权重。

  三是投资人可以逐步认识到信托产品“收益与风险”匹配的原则,推动理财市场的成熟。从“青岛凯悦”到“舒斯贝尔”,虽然信托产品“安全兑付”的“红线”尚未被打破,但是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以及由此引发的分析人士对信托公司“刚性兑付”的抨击,将会帮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信托业“高收益、高风险”的属性,树立“风险自负”的意识,推动信托市场的成熟,也将帮助理财市场建立起标准统一的竞争环境,推动整个理财市场的公平发展。

  四是信托公司更加肩负起受托人的义务,向投资人明示责任。信托公司通过公开途径处置不良资产,对信托公司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尽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前期的尽职调查,中期的资金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等等。中信信托有关人士也对记者指出,“舒斯贝尔”项目也让他们认识到了此次在尽职调查,尤其是对融资人道德风险方面的考察仍有不足之处,而今后在项目设立过程中,也将加强在这些方面的考察。

  目前,中信信托“三峡全通”项目债权在拍卖前夕提前找到了“买家”;而“舒斯贝尔”项目抵押物经过拍卖也能实现兑付。伴随着信托业大踏步的向前迈进,我们也希望更多的项目走向法庭,并坦诚接受媒体及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