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6月19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对于媒体报道昆山纯高案被初步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即“抵押关系无效”。公司认为内容失实,故对该案进行澄清说明。
公司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昆山纯高”案做出判决,判决主要为,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偿还安信信托受益权本金1.06亿元和支付罚息1400万元。并以本金1.06亿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自2012年9月2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罚息。
另外,安信信托有权作为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资产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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