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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地方乱举债|云南4个市县因向信托公司出具承诺函遭严惩
来源:信托产品网 发布时间:2020-04-28
文章摘要:7月18日,财政部点名问责云南部分市县通过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其中涉及多家信托公司,包括国民信托、光大信托、中江信托等。

7月18日,财政部点名问责云南部分市县通过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其中涉及多家信托公司,包括国民信托、光大信托、中江信托等。

据财政部官网显示,经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云南省保山市、昆明市宜良县、楚雄州禄丰县、普洱市景东县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向信托公司出具承诺函。

保山市——国民信托

2016年6月,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设立信托计划进行信托融资,计划融资5亿元。保山市财政局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若保山市永昌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由保山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偿还。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3.09亿元。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保山市财政局撤回了出具的承诺函。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前兑付本金及收益,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终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昆明市宜良县——光大兴陇信托

2016年8月,宜良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金额5亿元。

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承诺将该笔融资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宜良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财产信托标的债权”的《债券债务确认协议》,承担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标的债权支付义务;宜良县财政局出具将相关偿付“财产权信托标的债权”列入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预算的函。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4.24亿元。

现经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宜良县撤回宜良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财政局出具的承诺函,变更担保单位。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撤消了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将融资资金列入宜良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的决议。

楚雄州禄丰县——中江信托

2016年7月,禄丰水务投资公司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2亿元。禄丰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财政局出具决议、承诺函,承诺将还款资金列入同期财政支出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时足额偿还。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2亿元。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禄丰县撤回了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出具的承诺函。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撤消了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将还款资金列入同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普洱市景东县——中江信托

2016年9月,景东银生水务公司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融资协议,计划融资1.8亿元。景东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财政局出具决议、承诺函,承诺将还款资金列入同期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安排财政资金或其他可支配资金按期足额偿还。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1.8亿元。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景东县撤回了景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出具的承诺函。

此次通报也对涉案部门进行了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地方人大官员也首次被问责,开创先例。具体来看,时任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时任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景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地方人大是当地最高权力机关,之前人大违法违规出具有关决议似乎无法处理。

7月17日晚间,财政部官网连发四期通报,通报安徽、宁波、云南、广西等地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情况。

此次对四地违规举债的通报中,问题类型包括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财政局与城投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地方人大政府违法担保承诺通过信托方式举债、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举债等方式。

从去年至今,封堵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的文件接连下发,地方感受到财政严监管的空前力度。而这一系列的规定,基本都是紧紧围绕的一个大的目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信托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信托公司给地方平台融资时出具承诺函的情况在2017年前较为普遍,但自去年财政部明令禁止后,业内逐渐不要承诺函了,能退的也都退回去了。

2017年以来,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多个文件,着重强调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问题。出具政府承诺函承诺保本付息、出具人大决议将债务纳入政府预算、承诺回购信托股权等行为,均属于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或违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