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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信托公司通道业务100%全额赔偿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文章摘要:至此,持续近一年的康力电梯诉三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有了初步结果,也形成了类似诉讼的首个参考判例

康力电梯(002367.SZ)5月10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简称“虎丘法院”)于4月2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0505民初2683号],被告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大通资管”)、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信托”)、上海谦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谦宏”)连带赔偿原告康力电梯投资款损失3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94.15万元。

至此,持续近一年的康力电梯诉三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有了初步结果。公告称,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三被告如不服此判决,可依法提起上诉。

该公告一出,引起了信托行业乃至整个金融界的极大关注,这可是首例信托公司通道业务100%全额赔偿!今天,我们就来带大家弄清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剖析该事件带来的深远影响。

 

一、康力电梯诉讼案事件经过

1、康力电梯遭遇的是一起资管产品违约事件

公告显示,2017年9月13日,康力电梯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投资“大通阳明18号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大通阳明18号”),起息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终止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预期收益率为8.3%/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7月5日,康力电梯分别收到“大通阳明18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两笔投资收益,共计181.09万元。2018年12月20日及其后20个工作日内,康力电梯未按约收到“大通阳明18号”对应利息。2019年3月21日,康力电梯按合约未能收到“大通阳明18号”到期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

2021年4月20日,康力电梯作为原告,就公司按合约但未能如期收到“大通阳明18号”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纠纷事宜,对三被告大通资管、光大信托、上海谦宏向虎丘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2021年4月23日,康力电梯收到虎丘法院关于该项诉讼的受理通知书。2022年4月29日收到虎丘法院关于该项诉讼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2、光大信托-大通阳明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图

 

3、康力电梯购买的是光大信托的通道业务

大业亨通于2017年6月计划发起设立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实际募集资金2.25亿元,所募资金投资于光大信托受托管理的“光大-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受让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持有的上市公司*ST工新(股票代码600701)6600万股限售流通股收益权,并由工大高总对其转让的股权收益权按约回购,同时设定股票警戒线、平仓线。也就是说康力电梯购买的是光大信托的通道业务。

虽然购买的是光大信托的通道业务产品,与光大信托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康力电梯投资的集合资管计划与光大信托形成了信托合同关系,光大信托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将损害康力电梯的权益,故康力电梯有权对光大信托主张损害赔偿。

本事件最大的关注点是,作为通道业务,过往信托公司不承担或者只承担小部分责任,本次光大信托作为交易结构中的通道方,需要共同承担100%的责任,属于首例!

 

二、与康力电梯类似的案例

类似这种案例的,各类投资人估计会开始新一轮的维权,特别是民营企业、私募基金、资管业务投资人套的单一信托,也是通道业务的一种类型。比如2015年华宸未来淮南志高资管计划,因未购买机构投资者1亿元的资管份额,属于机构投资者的1亿元本金无法进行刚性兑付,而导致项目出现实质性违约。

从产品结构图可以看出,投资人并不是直接与湖南信托签约,华宸未来资管也是个公募基金子公司,套了两层信托,它等于华宸未来资管,募了资金后给到了国元信托,国元觉得有风险,又嵌套了一层给了湖南信托,湖南信托再放给了开发商。属于信托公司典型的通道业务。

华宸未来淮南志高资管项目之所以发生违约,一个重要原因是,淮南志高因为土地违约导致项目停工。记者近日从淮南国土局获取的两份对淮南志高土地违规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华宸未来资管项目成立之前,淮南志高土地就出现了违规,此举也被认为在资管计划的尽职调查报告中湖南信托未给予体现,涉嫌故意隐瞒投资者。

此事已经多年未解决,之前结果是,华宸未来志高资管计划谈判无果,湖南信托拒绝兑付。但从康力电梯事件中光大信托作为交易结构中的通道方,也被判需要共同承担100%的责任来看,那在华宸未来志高资管计划中,虽是做通道业务的湖南信托最后也可能会得到类似处理。

 

三、关于信托的通道业务和主动管理型业务

1、什么是主动管理型业务和通道业务

1)主动管理型业务

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产品推介、项目筛选、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营业性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将上述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外包给其他机构,但不致影响受托人主导地位的信托项目也可视为主动管理类信托。

在主动管理类业务中,信托公司的受托管理行为贯穿了从头至尾的每一个环节,不但是信托公司投资和资产管理能力的实力呈现,更是信托公司受托责任的进一步强化。它两点最主要的特征: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信托公司承担主要管理职责。

通俗的说,主动管理型是信托公司自主发行产品,是要对项目本身负责的。

2)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所有的被动管理信托。被动管理信托是指受托人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或是由委托人委托的具有指令权限的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有以下特征:

*信托设立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行负责。

*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和处分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或信托文件事先明确约定。

*受托人仅依法履行必须由其履行的管理职责,例如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出具必要的文件等事务。

*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实际存续状态转移给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处置。

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主要担任账户管理、清算分配的工作,不对项目本身负责的。

    

2、投资者如何区分通道业务和主动管理型业务

1)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看合同签署页的公章。

如果合同签字页公章是信托公司+法人章,即代表投资者是和信托公司签署的合同,投资者认购的是主动管理类信托;如果合同签字页公章不是信托公司而是其他金融机构,但合同里面有介绍项目是和信托有关系的,那么投资者认购的是事务管理类信托,即为通道业务,是嵌套了一层再投到信托中的。   

2)通过查看合同和推介材料,也能看出是否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类项目。

查看合同和推介材料,有四看:一看产品要素;二看交易对手和交易结构;三看风控与亮点;四看受托人介绍。投资者稍微注意就能看出真正的管理者是否为信托公司。

 

3、二者投资人该怎么选

    1)首选主动管理型业务。

监管大环境驱动,主动管理能力是刚需,这是业内共识,投资人选择主动管理型业务才有保障。通道业务本身就有违信托法律关系“受人之托、代客理财”之意;通道业务本身受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的意义越来越低;通道背后更多是非标,非标发展受限的同时滋生出新的“违规”行为。

2)康力电梯事件后,通道业务也能向信托公司100%索赔。

通道业务存在至少十年之余,这期间也不否认以往部分通道业务在帮助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上产生了一定作用。所以有已经选择了的投资者也不要过分担心,康力电梯事件后,通道业务也能向信托公司100%索赔,这无疑为投资者资金追回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康力电梯诉讼案事件影响

1、通道业务投资人也能向信托公司100%索赔。

作为通道业务,过往信托公司不承担或者只承担小部分责任,本次光大信托作为交易结构中的通道方,需要共同承担100%的责任,属于首例,以后会作为索赔示范。

2、私募基金、资管业务投资人也对信托公司发起起诉。

康力电梯事件虽然所涉金额较小,但将产生一定的引导效应。信托通道业务的私募基金、资管业务投资人,过往属于违约重灾区且索赔渺茫,都会对信托公司发起起诉,一旦产生规模效应,资管违约兑付的新曙光也即将亮起。

3、投资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通道业务信托公司也要100%赔付,对投资者的资金索回又多了一道重要保障。并且随着通道业务信托公司也要100%赔付,相信以后信托公司会更加谨慎选择通道业务,严格审查合作对象,防止产品出现风险。投资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私人财富学堂观点

    1、康力电梯购买的是大业资管产品,该产品中大业资管选择了光大信托做通道,因此大业资管和光大信托二者权责绑定。

2、该案例中信托公司的融资类通道业务也100%赔付,立竿见影,投资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在过去信托蓬勃发展的十年,信托行业规模从七千亿做到现在的二十万亿。其中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也有很大规模,类似的这种遗留案例也有很多,怎么处理,我们后续也会进行汇总分析。另外康力电梯这次信托通道业务都判成了要偿付,那信托的集合类业务怎么办,不刚兑怎么办?

关注我们,后面一起结合案例,且看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