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PPP模式强调公私部门的全过程合作,项目投资额大、经营期长、合作方众多,各方关系复杂,涉及的风险因素众多。换言之,PPP不是一场婚礼,而是一段婚姻。谈恋爱容易,但要结婚
当前,地方政府推广PPP模式的热情高涨,被寄予很多期望。但如果缺乏透明、严格的监管体制机制,盲目推广PPP项目有可能引发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膨胀,带来新的风险隐患。
PPP模式强调公私部门的全过程合作,项目投资额大、经营期长、合作方众多,各方关系复杂,涉及的风险因素众多。换言之,PPP不是一场婚礼,而是一段婚姻。谈恋爱容易,但要结婚并长期运营PPP模式,需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好迎接各种风险挑战的心理准备。
寻找风险分担的合理边界
PPP项目运营中面临的风险因素极其复杂,合理分担风险是保障PPP模式顺利运营的前提。
由于风险复杂,识别和度量PPP项目风险比较困难,用好PPP这把利器,需遵循大型项目建设的一般规律,将项目风险在参与方之间进行合理、公平地分担。公私合营要写好合同,对风险分担要有详细的准备,签订PPP合同时需尽量处理好每个细节。
在风险分担方面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发挥禀赋优势。由于PPP项目的参与者掌握的资源不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不同。风险应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参与方对哪种风险控制力最强,就应发挥其优势控制哪种风险。
二是风险和收益要匹配。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要体现公平。唯有公平,才能将各个项目参与者持续地拴在一起,构成紧密利益共同体。
三是量力而行。承担的风险要和参与方的能力相适应,要有上限。如果承担了无法承担的风险,就会缺乏控制能力。
以上是原则性要求,在PPP项目具体运营中,还要因地制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财政风险如何防范?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为了防范盲目上马PPP项目带来的风险,应该努力完善监管体制,防范财政风险。
首先,完善项目审批机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用PPP模式。国际社会一般用物有所值方法来定量和定性地判断,一个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
其次,建立专门的PPP管理协调机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专门的PPP管理机构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减少多头管理,提升PPP项目运行效率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建议在中央层面建立专门的PPP管理机构,成员涵盖财政、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以加强其统筹协调的作用。在省级层面设立相应的PPP管理协调机构,也应积极探索。
PPP管理机构要致力于提高PPP项目的透明度,积极向公众宣传,争取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努力减少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第三,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在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机构基础上,逐步建立PPP项目评价体系。此外,在政绩考核体系中,是否可以尝试把吸引多少社会资本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以推动地方政府积极推广和应用PPP模式。
PPP推广要遵循法治
PPP项目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法治和契约精神。我国当前PPP相关规定散见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法规,缺乏系统的PPP法律框架。
政府部门应该努力创造适宜的政策法律环境,健全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等相关机制,加强项目运作的规范性,并减少推行PPP模式的制度摩擦,降低私人部门的参与风险。
圭顿金融的金融观察员表示,从具体国情看,我国宜采取专门立法为主、单项立法为辅的模式来规制PPP模式。总体上来讲,应建立以宪法为首,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的专门立法为主,以大中型项目单项立法作为补充,以地方法规、行业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以其他文件作指导的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解决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后顾之忧,还需在财政预算、土地使用、融资机制等方面做出相应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