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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实施后,首批证券评级机构首次备案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文章摘要:今年3月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证监会首次公布了《完成首次备案的证券评级机构名录》,合计9家评级公司在列。通过备案也意味着9家机构可以对经证监会依法注册发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除外),以及相关证券的发行人、发起机构、公司和其他经证监会规定的对象开展评级。

  今年3月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报备案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此,证监会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这也才有了此番《完成首次备案的证券评级机构名录》的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除老牌的东方金诚、新世纪、联合资信、中证鹏元、大公国际和中诚信六家评级公司外,名录中还出现了两家新面孔,即浙江大普信用评级股份有限公司、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大普信评成立于2016年8月1日,信用评级业务的核准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公司股东多为自然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244.44万人民币。

  而安融信评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也是在2020年才获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安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实控人也是自然人。

  除两家今年获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公司外,完成首次备案的证券评级机构名录中还有外资机构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的身影。

  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GlobalInc.)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予以备案。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亦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

  此番标普信用评级也成为首家完成此备案登记的外商独资评级机构。

  标普信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红珊表示,完成证监会备案是我们长期深耕中国信用市场所取得的又一里程碑,将使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透明、全球可理解的信用评级和研究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