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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类信托产品究竟好在哪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文章摘要:政信类信托业务,是国内现有信托业务的起源性业务。

导读:政信类信托产品指的是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共同合作,通过单一或集合的形式发行信托产品来接受或募集资金,并将资金运用到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各类政府项目之中以获取收益。

政信类信托业务

政信类信托业务,是国内现有信托业务的起源性业务。

其实,从2003年开始,一批信托公司以政信类业务作为突破口摸索出了中国信托公司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形成以投融资为手段的理财方式,后来逐步派生出房地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和工商企业类信托等多类型的信托业务,并一直是众多信托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类型和收入来源之一。

中国三十余年改革开放促使8-9多亿人口涌入城镇,10多亿人口从低收入向小康社会和中等收入社会逐步迈进。在这一进程中,政府融资行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可或缺,用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快速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

相比较OECD(经合组织)国家中普遍高于90%的债务负担率水平,我国政府宏观债务水平是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西方政府负债多属于消费性负债,借钱主要用于补充社保养老、公务员开支和社会救济等方面,基本没有经济效益。与之不同,中国政府负债属于投资型负债。

 

我国政府的大量借款是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满足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需求。

未来10年,全国各城镇要新增约不低于3亿农村转移人口和新生人口,会形成10-20个千万级人口的大城市,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压力依旧巨大;同时也能创造新的财富增量,拉动经济发展并获取巨大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收入。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政府拥有的资产应该是全球政府中最大的,除税收收入以外,还拥有包括土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林矿产等经济资源。

所以,仅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中国政府的资产负债率以及资产质量和规模在全球各国政府中都是比较优良的。

 

中国政府可以比较从容地在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之间进行货币数量的调节,以应对债务的流动性风险和兑付风险。因此,即使个别地方债务出现一些问题,在中央政府和各省市级政府的全面统筹下也能有效得以化解。

当前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以优化国内的交通运输、水电气的供应以及文化休闲场馆等公共物品的投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信托业务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融资渠道可以在其中发挥较大的功能作用,政信类信托产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信托公司募集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将资金运用到社会民生工程中去,这本身是一种金融创新,建立了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针对社会资金解决社会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形成社会公众和政府间的合作互动,调配经济资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来扩展融资渠道,解决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短期资金不足问题。

特别是一些BT工程项目,对政府以及下属企业形成应付账款,在不增加其短期负债的情况下,通过信托融资方式对应付账款予以买断。一方面解决了建设单位的资金快速回笼问题;一方面将政府以及下属企业短期支付予以期限拉长,使之能在还款节奏上更趋于合理。

二社会公众享受最大化的经济发展成果

与普遍认为的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是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投入不同,事实上绝大多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带来较大的综合经济效益。

以地铁建设为例,政府通过地下交通的建设来节约地上土地资源,以此发掘地上土地的最大化价值利用;同时扩展城市空间带动综合资产价值的增值,并获取超额收益。

 

政府通过信托方式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参与经济建设,并将产生的增值收益回馈给社会公众,有效实现政府和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当然,在政信类信托业务中对目标地方政府及其下属企业的展业评估上,信托公司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分析模型和风控措施——主要是对融资对象要有基本评估,如:

1)当地财政总收入和一般本级财政收入,以及未来财政收入的增幅情况;

2)当地财政的总负债规模和负债率;

3)平台公司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收支状况和现金流量等;

4)所投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和主要还款来源安排等方面形成有效判断。

信托公司内部要有一套好的评价体系,以确定交易对手的融资规模和期限,以及未来还款的现金流安排,基于此来设计交易结构,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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